新能源电动汽车
发布时间:2021-08-07 14: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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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动汽车
新能源电动汽车,英文:(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s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组成包括: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驱动力传动等机械系统、完成既定任务的工作装置等。
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是电动汽车的核心,也是区别于内燃机汽车的最大不同点。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由驱动电动机、电源和电动机的调速控制装置等组成。电动汽车的其他装置基本与内燃机汽车相同。
- 中文名
- 新能源电动汽车
- 外文名
- New energy electric vehicles
- 核 心
- 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
- 组 成
- 电力驱动及控制系统
为电动汽车的驱动电动机提供电能,电动机将电源的电能转化为机械能。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电源是铅酸蓄电池,但随着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铅酸蓄电池由于能量低,充电速度慢,寿命短,逐渐被其他蓄电池所取代。正在发展的电源主要有钠硫电池、镍镉电池、锂电池、燃料电池等,这些新型电源的应用,为电动汽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驱动电动机的作用是将电源的电能转化为机械能,通过传动装置或直接驱动车轮和工作装置。目前电动汽车上广泛采用直流串激电动机,这种电机具有"软"的机械特性,与汽车的行驶特性非常相符。,功率小、效率低,维护保养工作量大;随着电机控制技术的发展,势必逐渐被直流无刷电动机(BLDCM)、开关磁阻电动机(SRM)和交流异步电动机所取代,如无外壳盘式轴向磁场直流串励电动机。
调速控制装置
电动机调速控制装置是为电动汽车的变速和方向变换等设置的,其作用是控制电动机的电压或电流,完成电动机的驱动转矩和旋转方向的控制。
早期的电动汽车上,直流电动机的调速采用串接电阻或改变电动机磁场线圈的匝数来实现。因其调速是有级的,且会产生附加的能量消耗或使用电动机的结构复杂,现已很少采用。目前应用较广泛的是晶闸管斩波调速,通过均匀地改变电动机的端电压,控制电动机的电流,来实现电动机的无级调速。在电子电力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它也逐渐被其他电力晶体管(入GTO、MOSFET、BTR及IGBT等)斩波调速装置所取代。从技术的发展来看,伴随着新型驱动电机的应用,电动汽车的调速控制转变为直流逆变技术的应用,将成为必然的趋势。
在驱动电动机的旋向变换控制中,直流电动机依靠接触器改变电枢或磁场的电流方向,实现电动机的旋向变换,这使得电路复杂、可靠性降低。当采用交流异步电动机驱动时,电动机转向的改变只需变换磁场三相电流的相序即可,可使控制电路简化。此外,采用交流电动机及其变频调速控制技术,使电动汽车的制动能量回收控制更加方便,控制电路更加简单。
传动装置
电动汽车传动装置的作用是将电动机的驱动转矩传给汽车的驱动轴,当采用电动轮驱动时,传动装置的多数部件常常可以忽略。因为电动机可以带负载启动,所以电动汽车上无需传统内燃机汽车的离合器。因为驱动电机的旋向可以通过电路控制实现变换,所以电动汽车无需内燃机汽车变速器中的倒档。当采用电动机无级调速控制时,电动汽车可以忽略传统汽车的变速器。在采用电动轮驱动时,电动汽车也可以省略传统内燃机汽车传动系统的差速器。
行驶装置
行驶装置的作用是将电动机的驱动力矩通过车轮变成对地面的作用力,驱动车轮行走。它同其他汽车的构成是相同的,由车轮、轮胎和悬架等组成。
转向装置
转向装置是为实现汽车的转弯而设置的,由转向机、方向盘、转向机构和转向轮等组成。作用在方向盘上的控制力,通过转向机和转向机构使转向轮偏转一定的角度,实现汽车的转向。多数电动汽车为前轮转向,工业中用的电动叉车常常采用后轮转向。电动汽车的转向装置有机械转向、液压转向和液压助力转向等类型。
制动装置
电动汽车的制动装置同其他汽车一样,是为汽车减速或停车而设置的,通常由制动器及其操纵装置组成。在 电动汽车上,一般还有电磁制动装置,它可以利用驱动电动机的控制电路实现电动机的发电运行,使减速制动时的能量转换成对蓄电池充电的电流,从而得到再生利用。目前国内电动汽车在大功率载客汽车,给提供空气制动设备有耐力NAILI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主要是压缩空气的制动方式。
众所周知,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轮体的转动会产生大量的动能,而这种动能至今为止还在白白地被浪费着。目前机动车的动力95%以上还是需要靠油和气来完成的。油和气都是不可再生的能源,随着使用和依赖的加剧,枯萎现象日趋严重,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目前的电动汽车使用又非常有限,主要原因是充电时间长、续航能力差、价格昂贵等原因所致。新能源电动汽车(机动车动力回收转换装置,发明人:宋广杰),该项专利技术装置,通过特制电机作为系统配件,较好地解决了将机动车的动力回收并转化为电能的装置,从而,把浪费的动能很好地利用起来,动能转化成电能后,又反馈到机动车本身进行驱动的系统装置。 可以使现有的电动汽车一次充电完成后,不再烧油和另外充电,续航能力增加100%-300%,节省成本50%-85%。使用本专利可以使电动汽车变成续航里程最远、使用成本最低的纯电动汽车。
自2009年1月我国开始启动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的推广工程,计划主要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形式,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截至日前,覆盖城市已经由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扩大到25个。
截至目前,25个试点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总保有量超过1万辆,其中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00辆,建成充/换电站近100座,充电桩4500多个,示范运行总里程超过3.3亿公里,对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的作用明显。
时值“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25个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各种形式、从不同渠道陆续出炉。为此,第一电动网搜集大量资料做了一次大盘点以飨读者。
北京
根据北京汽车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5年,北京的纯电动汽车在用车将达到10万辆的规模,并将以乘用车为主。北京主要依托北汽和长安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其中长安新能源汽车基地30万辆;北汽15万辆,车型包括迷迪电动车,C70、C30等北京牌纯电动轿车。中大燕京新建1万辆新能源客车基地。
新能源电动汽车
另外,规划中有一系列电动汽车优惠政策,据了解,消费者在购买纯电动车时,除将享受与深圳相同水平的优惠补贴外,还将享受"不摇号、不限行、不纳税(国家代付)"的特殊优惠。
按照国家电网北京公司的规划,5年内将建成以256座充换电站为骨架,210座配送站为网点的分区分级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满足各类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
天津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的规划,“十二五”时期, 将加快发展商用车、专用车、特种车和中高档大客车;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攻方向,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开发水平,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2015年新能源汽车规划产能未知。一汽夏利至少投资3.5亿元推进电动乘用车量产,车型以自主研发2011款威姿V1平台为基础,并衍生出三厢车型。背靠仰融的天津正道与江淮汽车签署了《关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项目合资合作意向书》,项目总投资约300 亿元,依然悬念重重。
上海
2015年新能源汽车规划产能30万辆,2012年先达到10万辆。着力突破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技术,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致力于成为我国技术领先、产业集聚、应用初具规模的新能源汽车基地。主要车型将在推出荣威750中混混合动力轿车后,在2012年投产能节油50%的荣威550强混混合动力轿车及纯电动车。
珠海
根据“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和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等文件精神,依托珠海本地企业获得的“新能源汽车产学研产业化基地”,以整车为龙头,夯实电池、电机、电控三大零部件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实现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万辆。初步建立适应电动汽车发展要求的配套设施网络、产业支撑体系和政策环境。
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它使用存储在电池中的电来发动。在驱动汽车时有时使用12或24块电池,有时则需要更多。
无污染,噪声低
电动汽车无内燃机汽车工作时产生的废气,不产生排气污染,对环境保护和空气的洁净是十分有益的,几乎是“零污染”。众所周知,内燃机汽车废气中的CO、HC及NOX、微粒、臭气等污染物形成酸雨酸雾及光化学烟雾。电动汽车无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电动机的噪声也较内燃机小。噪声对人的听觉、神经、心血管、消化、内分泌、免疫系统也是有危害的。
能源效率高,多样化
电动汽车的研究表明,其能源效率已超过汽油机汽车。特别是在城市运行,汽车走走停停,行驶速度不高, 电动汽车更加适宜。电动汽车停止时不消耗电量,在制动过程中,电动机可自动转化为发电机,实现制动减速时能量的再利用。有些研究表明,同样的原油经过粗炼,送至电厂发电,经充入电池,再由电池驱动汽车,其能量利用效率比经过精炼变为汽油,再经汽油机驱动汽车高,因此有利于节约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量。
另一方面,电动汽车的应用可有效地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可将有限的石油用于更重要的方面。向蓄电池充电的电力可以由煤炭、天然气、水力、核能、太阳能、风力、潮汐等能源转化。除此之外,如果夜间向蓄电池充电,还可以避开用电高峰,有利于电网均衡负荷,减少费用。
结构简单维修方便
电动汽车较内燃机汽车结构简单,运转、传动部件少,维修保养工作量小。当采用交流感应电动机时,电机无需保养维护,更重要的是电动汽车易操纵。
动力成本高续驶里程短
现在电动汽车尚不如内燃机汽车技术完善,尤其是动力电源(电池)的寿命短,使用成本高。电池的储能量小,一次充电后行驶里程不理想,电动车的价格较贵。但从发展的角度看,随着科技的进步,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电动汽车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扬长避短,电动汽车会逐渐普及,其价格和使用成本必然会降低。
支撑发展的电网技术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运行特性,更换站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接入电网的关键技术和控制策略;电池梯次利用的筛选原则、成组方法和系统方案;更换站多用途变流装置;更换站与储能站一体化监控系统;更换站与储能站一体化示范工程。
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特性和规模化电动汽车充电对电网的影响;电动汽车有序充电控制管理系统;电动汽车有序充电试验系统。
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的控制策略和关键技术;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机、智能车载终端和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协调控制系统;电动汽车与电网互动实验验证系统;电动汽车充放电设施检验检测技术。
电动汽车新型充放电技术;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控制策略及检测技术;充电设施与电网互动运行的关键技术。
规模化电动汽车电池更换技术、计量计费、资产管理技术;充电设施运营的商业模式;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的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支撑续航时间和里程的电池技术
目前许多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依旧是传统的铅蓄电池,无论从重量、蓄电量还是安全性角度似乎都是与新能源汽车的初衷所矛盾的。因此如果无法在汽车电能储存技术上突破瓶颈,开发划时代的产品,就无法让新能源汽车得以真正的广泛应用。目前在这一开发层面上技术相对先进的可以参考特斯拉电动汽车,它通过将汽车底盘与电池融合的方式来缓解这一矛盾。当然,特斯拉电动车在安全性等其他方面也存在着巨大问题,因此它也一直没有能够广泛销售。
专利特征或要点编号 | 专利特征或要点具体内容 |
专利要点一 | 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和装置,完全达到零排放、零污染,纯绿色的可再生的电力能源。 |
专利要点二 | 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和装置,除了装置本身的成本外,回收动能转换为电能的费用是零成本。电动汽车充电所耗成本为烧油汽车的1/3-1/2, 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和装置后,在上述1/3-1/2成本外,又可节省50%-85%,也即是传统烧油车的1/6-1/4。 |
专利要点三 | 解决了目前电动汽车续航能力差、充电时间长的技术瓶颈。现在国内电动汽车充一次电的理论续航里程是300公里,日本最新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为160公里,英国最新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为400公里(使用了柴油发电机补充电力),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和装置后,续航里程可增加原续航里程100%-300%。 |
专利要点四 | 解决了蓄电池体积过大、容量有限的技术瓶颈。国际公认的电动汽车最大的技术难点是蓄电池的储量问题。美国权威部门发布:电动汽车达到续航400公里后,每增加100公里就会增加4万美元的成本。而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和装置后,由于采用了转动时时时发电时时充电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蓄电池体积、容量和成本问题。 |
专利要点五 | 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和装置的产品,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和极强的国内国际的竞争力。试想:同等价格外,你的电动汽车能跑别人的一倍至三倍的续航里程,成本却比原电动汽车还要节省50%-85%的成本,这样的产品是全球众多用户的不二选择。 |
专利要点六 | 使用该项专利技术和装置,可以使纯电动汽车大众化、普及化,从而规模化。 |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一下四个方面:
(1)无污染,噪声低 与内燃机汽车相比,新能源电动汽车工作时不产生排放污染物,驱动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也比内燃机产生的噪声小。但是,使用新能源电动汽车并非绝对无污染,例如在使用铅酸蓄电池做动力源时,电池制造、使用过程中人们都要接触到铅,蓄电池充电时会产生酸气,造成一 定的大气污染。另外,蓄电池充电所用的电力,在用煤炭作燃料时也会产生CO、SO、粉尘等有害排放物质。但总的来说,它的 污染比内燃机的废气要轻得多。
(2) 能源效率高,来源多样化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研究表明,其能源利用效率已超过汽油机汽车,特别是在城市运行时,汽车走走停停,行驶速度不高,新能源电动汽车更加适宜。新能源电动汽车停止时不消耗电量,在制动过程中,电动机还可以自动转化为发电机,实现减速制动时能量的回收利用 另一方面,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应用可有效地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向蓄电池充电的电力可以由煤炭、天然气、水力、核能、太阳能、风力、潮汐等能源转化而来,除此之外, 如果夜间向蓄电池充电,还可以避开用电高峰,有利于电网均衡负荷,减少费用。
(3) 结构简单,使用维修方便 新能源电动汽车较内燃机汽车结构简单,运转、传动部件少,维修保养工作量小,当采用交流感应电动机时,电机无需保养维护,而且新能源电动汽车容易操纵。
(4) 动力电源使用成本高,续驶里程短 目前新能源电动汽车尚不如内燃机汽车技术完善,一方面是动力电源(电池)的寿命短,使用成本高;另一方面是电池的储能量小,一次充电后行驶里程不理想,电动车的价格较贵。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科技的进步,新能源电动汽车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7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此外,规划还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目标做出了具体要求,首先,在销量上,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再者,在电动车里程上,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最后在,电动车节油性能上,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
以下是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引言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汽车需求量仍将保持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将更加突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2—2020年。
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本规划所指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降低汽车燃料消耗量,缓解燃油供求矛盾,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
我国新能源汽车经过近10年的研究开发和示范运行,基本具备产业化发展基础,电池、电机、电子控制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进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开始小规模投放市场。近年来,汽车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也取得积极进展,通过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的财税政策等措施,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整车优化设计以及混合动力等节能技术和产品得到大力推广,汽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明显降低;天然气等替代燃料汽车技术基本成熟并初步实现产业化,形成了一定市场规模。但总体上看,我国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部分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尚未突破,产品成本高,社会配套体系不完善,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受到制约;汽车节能关键核心技术尚未完全掌握,燃料经济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节能型小排量汽车市场占有率偏低。
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纷纷加快部署,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同时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汽车节能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国际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10年将迎来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目前我国汽车产销规模已居世界首位,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仍将持续增长,必须抓住机遇、抓紧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由汽车工业大国向汽车工业强国转变。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立足国情,依托产业基础,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要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推动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增强汽车工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汽车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坚持统筹兼顾,在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同时,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促进汽车产业技术升级。
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加强创新发展,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品牌。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深层次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在产业培育期,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聚集科技和产业资源,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开发生产,引导市场消费。进入产业成熟期后,充分发挥市场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和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商业化应用。
坚持培育产业与加强配套相结合。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等产业链加快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充电设施与智能电网、新能源产业协调发展,做好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以及电池回收利用,形成完备的产业配套体系。
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
(一)技术路线。
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主要目标。
1.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2.燃料经济性显著改善。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3.技术水平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掌握混合动力、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汽车电子和轻量化材料等汽车节能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
4.配套能力明显增强。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充电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相适应,满足重点区域内或城际间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5.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建立起有效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相关管理制度,构建市场营销、售后服务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形成比较完备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体系。
主要任务
(一)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
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中心环节,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等渠道加大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
1.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开展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轻量化设计,加快研制动力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及其生产、控制与检测等装备,开发新型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推进动力电池及相关零配件、组合件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在动力电池重大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超前部署,重点开展高比能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以及新结构、新工艺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长远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重点支持驱动电机系统及核心材料,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制动器等电动化附件的研发。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研究。把握世界新能源汽车发展动向,对其他类型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加大研究力度。
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00元/千瓦以下。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
2.加大节能汽车技术研发力度。以大幅提高汽车燃料经济性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汽车节能技术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开展混合动力技术研究,开发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和机电耦合装置,支持开展柴油机高压共轨、汽油机缸内直喷、均质燃烧以及涡轮增压等高效内燃机技术和先进电子控制技术的研发;支持研制六档及以上机械变速器、双离合器式自动变速器、商用车自动控制机械变速器;突破低阻零部件、轻量化材料与激光拼焊成型技术,大幅提高小排量发动机的技术水平。开展高效控制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技术研究。
3.加快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体系。引导企业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鼓励建立跨行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联盟,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平台。重点开展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混合动力商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建立相关行业共享的测试平台、产品开发数据库和专利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设若干国家级整车及零部件研究试验基地,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基础平台;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发展一批企业主导、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构建全产业链的专利体系,提升产业竞争能力。
(二)科学规划产业布局。
我国已建设形成完整的汽车产业体系,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既要利用好现有产业基础,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规划引导,以提高发展效率。
1.统筹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整车生产能力。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产业政策要求,合理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能力。现有汽车企业实施改扩建时要统筹考虑建设新能源汽车产能。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2.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并在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领域分别形成2—3家骨干生产企业。
3.增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鼓励有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发展一批符合产业链聚集要求、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驱动电机、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培育2—3家骨干企业,支持发展整车企业参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汽车电子企业。
(三)加快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新能源汽车尚处于产业化初期,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推广试点示范,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节能汽车已具备产业化基础,需要综合采用标准约束、财税支持等措施加以推广普及。
1.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在大中型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重点在国家确定的试点城市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验证及生产使用、售后服务、电池回收利用的综合评价。探索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市场推广模式,协调发展充电设施,形成试点带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探索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形成一批优质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企业。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示范,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带动氢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
2.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建立完善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促进混合动力等各类先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推广普及节能汽车。出台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分阶段目标值为基础的汽车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2012年开始逐步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国产、进口汽车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切实开展相关测试和评价考核工作,并提出2016至2020年汽车产品节能技术指标和年度要求。实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标示制度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
3.因地制宜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发展替代燃料汽车是减少车用燃油消耗的必要补充。积极开展车用替代燃料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探索其他替代燃料汽车技术应用途径,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
(四)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完善的充电设施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规划,加强技术开发,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1.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支持各类适用技术发展,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在产业发展初期,重点在试点城市建设充电设施。试点城市应按集约化利用土地、标准化施工建设、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原则,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适度超前建设,积极试行个人和公共停车位分散慢充等充电技术模式。通过总结试点经验,确定符合区域实际和新能源汽车特点的充电设施发展方向。
2.开展充电设施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制定充电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开发充电设施接网、监控、计量、计费设备和技术,开展车网融合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储能单元与电网实现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的机制。
3.探索商业运营模式。试点城市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根据当地电力供应和土地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建设慢速充电桩、公共快速充换电等设施。鼓励成立独立运营的充换电企业,建立分时段充电定价机制,逐步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
(五)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
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严格设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准入条件,明确动力电池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置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严防重金属污染。
保障措施
(一)完善标准体系和准入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制度和汽车产品公告制度,严格执行准入条件、认证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根据应用示范和规模化发展需要,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加注技术和设施的相关标准。制定并实施分阶段的乘用车、轻型商用车和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目标值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013年前,基本建立与产业发展和能源规划相适应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引导企业在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给予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汽车;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研究基于汽车燃料消耗水平的奖惩政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安排一定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建立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体系等。
研究完善汽车税收政策体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的,可以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鼓励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政策,促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支持创新的原则,支持地方设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基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参股,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
(四)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建立新能源汽车金融信贷、保险、租赁、物流、二手车交易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质量安全检测服务平台。研究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充电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有关地方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
(五)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牢固树立人才第一的思想,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以国家有关专项工程为依托,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培养一批国际知名的领军人才。加强电化学、新材料、汽车电子、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学科建设,培养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知识产权和技术应用等人才。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要求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从国外引进优秀人才。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六)积极发挥国际合作的作用。
支持汽车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进行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和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完善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支持企业通过在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充分发挥各种多双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等方面国际交流与协调,合作探索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新型商业化模式。
规划实施
成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参加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有关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汽车行业中的后起之秀,其短短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产品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被确定为我国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下述特点非常值得摩托车行业借鉴,即:正确的行业规划布局;扎实的基础工作;高效的产业结构;完善的标准体系建设;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第一,通过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行业规划布局,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确立了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阶段目标。通过一系列目标明确的规划方案,确立了以“纯电动汽车”作为产业转型战略方向,以“三纵三横”作为技术创新主战略,依据行业实际和全球发展动态制定了不同阶段的产品发展目标和技术发展目标。
第二,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在基础理论、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把发展新能源汽车列入“863计划”重大专项至今,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共获得3000余项专利,建立了30多个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平台,取得了包括双CAN总线控制网络系统、交流感应电机和永磁电机的全数字四象限矢量控制技术、纯电动和混合动力及燃料电池汽车的整车集成技术,特别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锂电池技术和独创的换电技术等在内的多项重大技术突破,构成了新能源汽车综合技术的基本体系,为今后产业发展奠定了较为扎实的技术基础。
第三,开展包括产学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战略合作,构建新型高效的产业结构。按照“积极引领,联合行动,突出重点,创新发展”的原则,集中优势资源实现技术与产品突破,推动技术成果在联盟内部的迅速推广应用,实现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和研究机构间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提高。这其中既有国家级的“中央企业电动车产业联盟”,也有行业级的“汽车行业电动汽车产业联盟”,还有北京、重庆、吉林、江苏、安徽等地的地方性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新型产业结构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有利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支持。
第四,在产业开创之初即着眼于标准体系建设。至今已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的专项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约60项,还有部分专项标准正在编制与评审中。这些新能源汽车专项标准的技术起点较高,结合了国内外行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并与原有的汽车标准体系形成高度互补。基本健全的标准体系成为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五,国家行政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良好的政策环境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得以快速良好发展的重要原因。
自新能源汽车列为“863计划”重大专项以来,国家陆续发布实施了多项政策,形成了以《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2010年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等为主体的行业管理与指导性政策体系,和以《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等为主体的产业扶持与市场激励政策体系。上述十余项已发布实施的专项管理政策构成了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的政策支持环境。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有关私人购买纯电动车管理办法或将在2013年5月前后出台。届时,北京市市民将不需摇号即可获得电动车牌照。北京是全国6个私人电动车试点城市之一,2012年已经公布了《北京市电动车管理办法》私人购买电动车将不参与摇号,并且有望与传统能源车并行,但是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号牌限行;此外,购买电动车的消费者,最高可获12万元的财政补贴,并有望可按照补贴后的价格计税。
相关专家认为,造成纯电动汽车“叫好不叫座”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内各车企的纯电动汽车的产销量仍未有达到1万辆,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成本难以摊薄;二是目前纯电动汽车的电池、电驱、电控等核心部件的配套资源依然稀少,零部件价格昂贵。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以下简称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7号,以下简称公告)下发,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项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通知第一条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通知第六条明确,所称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
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了节能型乘用车的认定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3)已通过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公告及其“附件: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便可查找到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型乘用车.例如,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悦悦”、“同悦”牌汽车,按照节能型乘用车规定减半征收车船税。
使用新能源免征车船税
通知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通知第六条明确,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纯电动汽车,是指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的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指具有一定的纯电动行驶里程,且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从非车载装置中获取电能量的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是指以燃料电池为动力源的汽车.
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新能源汽车的认定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和其他车辆;(2)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3)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同类车型相比应小于60%;(4)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
另外,对节能型商用车和其他车辆的认定标准,根据通知第三条精神将另行制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船舶的认定标准、目录管理规定,根据通知第四条精神将另行制定。
新能源车展EVChina
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节能
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以实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产业化为专项主要目标,突破和掌握一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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